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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正在冲刺“A+H”,但公司披露的收入、耗水量等数据都出现自相矛盾。公司申报港股上市后,控股股东和一名高管实施了减持,其中,控股股东近一年累计套现金额或超过6亿元。
控股股东近一年减持套现或超6亿元,曾因违规减持收监管函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四方精创;证券代码:300468.SZ)主要向金融机构提供数字化转型和数字金融创新的全流程业务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2025年12月,四方精创首次向港交所递表,2026年6月获得证监会备案。但由于公司未能在首次递表6个月内完成发行,公司首次递表失效。2026年7月,四方精创再次向港交所递表。
在四方精创谋求赴港上市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和高管实施了减持。
元股证券:ygzq.hk
据四方精创2025年年报,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群控股)为四方精创的控股股东,四方精创实控人周志群持有益群控股100%的股权;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益群集团专户-人民币汇入(以下简称:益群专户)由益群控股100%持股。
2026年1月,四方精创预披露益群控股、益群专户、董事兼副总经理陈荣发的减持计划,减持期间为1月28日至4月27日。4月9日,四方精创公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均为顶格减持。
其中,益群控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920.77万股,益群专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140.51万股,分别占四方精创总股本的1.74%、0.26%,合计减持了2%。
同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荣发减持了公司20.7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不过,四方精创未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中披露具体的减持金额。
根据Choice金融终端数据,四方精创今年以来共发生了39笔大宗交易,集中在2月27日和4月7日,成交价均低于当天最低股价,折扣率(相对收盘价)在10%左右。卖方营业部均为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与益群控股2025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时的营业部相同。
上述39笔大宗交易的成交数量合计556.17万股,成交金额合计1.58亿元。
益群控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数量为其减持总数与大宗交易减持数量的差值。若年内大宗交易卖方均为益群控股,那么其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数量为364.6万股。1月28日至4月9日,四方精创股价最低价为28.32元/股(不复权),均价为34.68元/股。按最低价估算,减持364.6万股对应的套现金额为1.03亿元。
也就是说,益群控股本轮减持至少套现约2.6亿元,益群专户本轮减持至少套现3979万元。
另据深交所公布的董监高持股变动数据,陈荣发在1月29日以32.69元/股的均价减持了20万股,在4月8日以29.88元/股的均价减持了0.73万股。以此计算,陈荣发本轮减持套现约675万元。
此外,正如前文提到的,益群控股在2025年已实施了一轮减持。
2025年9月,益群控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四方精创1193.9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按四方精创披露的减持均价计算,减持金额达到42380万元。
2025年6月,陈荣发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四方精创27.63万股股权,减持金额约121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9月,深交所曾对益群控股下发监管函,与违规减持有关。
深交所表示,益群控股原持有四方精创总股本的27.74%,后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等,其持股比例降至22.43%,变动比例为5.3%,但益群控股未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按照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客户“依赖症”待解,信披频现自相矛盾
四方精创尚未披露中报及业绩预告。2026年第一季度,四方精创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形,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82%至15633.21万元,但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7.76%至1060.60万元。
2026炒股配资值得注意的是,四方精创的收入对单一客户存在一定依赖。
2023年至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四方精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3043.4万元、74037.6万元、63106.8万元、15633.2万元。
据招股书披露的信息,上述三年一期,四方精创对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65838.1万元、69406.3万元、56197.1万元、13518.3万元,占公司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1%、93.7%、89.1%、86.5%,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客户A、客户B长期担任前五大客户,且客户A为客户B的子公司,但四方精创并未合并披露对两个客户的收入。
报告期各期,四方精创对客户A的销售占比分别为41.1%、42.4%、52.7%、51.8%。若将客户A、客户B的销售金额合并,公司对客户B集团的销售占比将达到74.3%、75.8%、67.1%、64%。
此外,据招股书,客户A、客户C、客户B为四方精创2025年前三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33282.4万元、9470.9万元、9113万元。
不过,四方精创在A股2025年年报中披露,对前三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3282.4万元、9470.9万元、3269.2万元,第三大客户销售收入存在明显差异。
四方精创披露的信息还存在其他自相矛盾之处。
例如,港股招股书称,2025年,四方精创的总耗水量为24539.60立方米。但据四方精创披露的2025年度ESG报告,耗水总量为26323.33立方米。
招股书称,2024年,四方精创来自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的收入为0元。但据A股2024年年报,分行业看,当年公司营业收入中,非银行金融机构收入为541.08万元。
顾嘉勇为四方精创独董,港股招股书称,顾嘉勇自1999年起担任新兴光学(00125.HK)的副主席、首席财务官及执行董事。但四方精创A股招股书称,顾嘉勇自1995年起担任上述职务。
此外,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上市公司董事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董)、高管的企业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也就是说,新兴光学应当为四方精创的关联方。
四方精创2025年年报董事、高管“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处称,顾嘉勇在新兴光学领取报酬津贴,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处称,顾嘉勇不在公司关联方处领薪。
四方精创(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四方精创)为四方精创的子公司。据四方精创披露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2025年初,母公司单体对泰国四方精创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312.36万元,当年新增0元,偿还51.79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260.57万元。
也就是说,2025年末,母公司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应当不低于3260.57万元,但年报称仅为394.21万元。
无独有偶,成都四方融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四方融创)为四方精创的子公司。据《汇总表》,2025年初,母公司对成都四方融创的其他应收款为3081万元,当年新增0元、偿还360万元,期末余额为2721万元。
也就是说,2025年末,四方精创母公司对成都四方融创的其他应收款2721万元的账龄应当在1年以上。
年报显示,2025年末,四方精创母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第一名对象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721万元次新股,款项性质为内部往来,但账龄均在1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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